2021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时间: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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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我司刘思文等三名同志获得电气助理工程师职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7日起至6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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